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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辽宁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2023-04-17 11:34:32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


  辽宁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4年,是具有甲级建筑设计、乙级市政公用、乙级城市规划的综合建筑设计企业,具有雄厚的技术力量、现代的管理模式,近年来承担设计了大型一类工程数十项、编制标准图集册二百余册,制定国家行业标准14项,省行业标准17项,14项科研成果分别获得国家住建部、省、市级科技进步奖,60余项标准设计和工程设计获省、部级优秀设计成果奖,7项产品获得国家专利;并推广应用“四新”成果300余项。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辽宁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设计师2人。

  二、工作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的必备条件

  研究生学历,给排水、建筑电气等相关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甲级设计院从业经验者优先,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应聘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信网学历证明、职称证扫描件、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 以上资料需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公司人力资源部邮箱:lnsrfy@163.com;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30日。

微信/电话同步18640460241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及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我公司将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开展面试工作,并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四)考察

  公司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

  (五)公示

  拟聘人选确定后,在辽宁省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录用

  履行录用程序,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薪酬待遇

  录用后按照辽宁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薪酬政策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按公司制度享受相应福利政策。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我公司对应聘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4.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5.公司咨询电话:024-6798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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