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招考资讯 > 教师招聘考试 > 内容详情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招聘公告
2023-12-21 15:22:39    来源:宁波人才网    浏览:

  一、研究院简介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成立于2019年7月,是宁波市人民政府与大连理工大学基于双方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按照“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实现共赢”原则在宁波市共同举办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浙江省新型研发机构,荣获“2022年度宁波市新型研发机构‘十强’单位”。

  研究院聚焦宁波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由院士及知名专家担任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依托大连理工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与优势学科方向、宁波市经济产业等综合优势形成重大创新平台,建有五大创新中心、国家/省/市级科研创新平台和博士后工作站。截至2023年上半年,研究院已引进专兼职人员共计240余人,其中博士17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140余人;累计已有300余名硕博研究生正式入驻宁波研究院开展实验工作;累计申请专利240余项,与国家、省市科技部门、重点实验室以及全国各地知名企事业单位开展深入合作,与50余家知名企事业单位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在研项目已达百余项。未来,研究院将继续全方位对接宁波产业需求,助力科技、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高水平、综合性、国际化”的高能级创新平台。

  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简介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公共检测服务平台成立于2022年12月,作为研究院发展建设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平台主要面向宁波市、辐射长三角区域重点产业领域,以汽车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型材料技术、精细化工及生物医药技术发展需求为主导方向,基于研究院在创新研发、人才培养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优势,联合多方全力打造国内领先的示范性检测服务平台。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四、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身心健康;

  3.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方式及步骤

  1.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nbidut@dlut.edu.cn。

  3. 报名步骤

  (1)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2)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编辑为一个PDF格式文档,PDF文档命名为“姓名+学校+专业+应聘的平台或团队+应聘岗位”。

  其中,相关证明材料包含: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②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④职称证书、技能证书;⑤代表性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⑥获奖证书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由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时请将Word版本报名表与PDF应聘材料共同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为“姓名+学校+专业+应聘的平台或团队+应聘岗位”。

  六、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院将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筛选并通知符合资质的候选人参加招聘考核环节,未通过筛选者将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候选人及时留意个人邮箱或手机。

  七、考察体检及公示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综合考虑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与研究院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研究院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1. 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者;

  2.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研究院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宜

  1. 联系方式:0574-27969800(陈老师)

  2.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育才路26号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

  3.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官网:http://nbidut.dlut.edu.cn/index.htm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热门课程
公略教育
公略教育
立即关注
公告中心
关注查看
学习中心
关注查看
咨询中心
关注查看
官方微博
关注
官方QQ群
加入 加入

客服

拨打电话

找资料

题库

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