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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立山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2024-02-04 15:59:03    来源:鞍山市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鞍山市立山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已经于2024年2月3日结束。根据《鞍山市立山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现将进入体检人员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4年2月5日(星期一),考生于体检当日早6:30到鞍山市立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立山区劳动路甲83-1号)门口集合。进入体检人员详见附件。

应检考生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组织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人员要求

   1、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498元现金、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不得写名字)参加体检。

   2、体检当日须空腹,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当天着装应便于穿脱,避免着有金属钢圈、扣子的内衣,避免着有亮片等装饰物的衣物及佩戴首饰。体检后,医院备有早餐。

   3、所有考生应遵守体检机构的要求,按照指定的路线出入。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勿漏检;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弄虚作假;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排队时人与人间隔距离保持1m以上。禁止家长及其他人员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如既往有手术或疾病史者,需携带相关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7、体检工作结束后,将通过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shan.gov.cn/)公布体检结果。

   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联系电话:0412-8772026
 

        附件:鞍山市立山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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