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及社会救助专职干事笔试成绩和加分项审核发布
2022-05-19 11:19:27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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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浑南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及社会救助专职干事工作安排,现将笔试成绩及加分项审核结果发布如下:

  一、

  笔试成绩发布

  详见《浑南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及社会救助专职干事笔试成绩发布》(附件1)

  二、加分项审核结果发布

  详见《浑南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及社会救助专职干事户籍加分项审核结果发布》(附件2);《浑南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及社会救助专职干事房产加分项审核结果发布》(附件3);《浑南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及社会救助专职干事社会工作师证书加分项审核结果发布》(附件4)。

  三、加分项审核及复议

  (一)审核原则

  1.户籍加分:考生户籍所在派出所归属浑南区管辖,且落户日期符合加分条件。

  2.房产加分:上传附件图片清晰、内容完整、签章明确,可辨认户主姓名、备案日期、房屋地址、产权类型等关键信息。

  3.社会工作师证书加分:要求全本照片上传,且是社会工作师证书。

  4.根据简章要求,各加分项所加分数均不累计,故重复上传加分项的,以审核通过的最高加分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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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复议原则及要求

  报名期间内,报名表中对应加分项点选为“是”的考生,无论是否上传附件,均给予复议机会;报名表中对应加分项点选为“否”但上传附件,因附件不合格导致加分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给予复议机会;报名表中,对应加分项点选为“否”且未上传附件的,不予复议机会。需要复议的考生,当天现场与工作人员核对身份信息,确认符合复议资格的,方可参与复议。

  1.户籍加分复议: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房产加分复议:需现场手机操作,登录“沈阳政务服务”APP,在住房租房项目“合同备案查询”选项下查询合同备案信息。如查询不到,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进行复议。既无“沈阳政务服务”APP查询结果,也不提供“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不予复议,除以上两种见证性资料外,不接受其他复议资料。

  3.社会工作师证书加分复议:需携带社会工作师证书原件进行复议。

  4.复议结果将进行发布。

  (三)复议时间及地点

  请考生本人于2022年5月20日9:30--11:30,13:30--16:30,携带上述复议材料进行现场复议,逾期不予受理。地点:浑南区彩霞社区(浑南区彩霞街1-5号3门)。请考生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手机可查看),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出行。

  四、其他事宜

  1.面试将采取线上考试形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耐心等待。

  2.请考生及时关注沈阳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查收信息,未能参加后续考试事宜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正确对待,提高警惕,切勿相信谣传、上当受骗。

  加分项审核咨询电话:

  18102401650、18102451670

  考试工作咨询电话:

  15640597491、15640597492

  考试工作监督电话:

  024- 24905139

  附件1:《浑南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及社会救助专职干事笔试成绩发布》

  

 

  附件2:《浑南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及社会救助专职干事户籍加分项审核结果发布》

  

 

  附件3:《浑南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及社会救助专职干事房产加分项审核结果发布》

  

 

  附件4:《浑南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及社会救助专职干事社会工作师证书加分项审核结果发布》

  

 

  沈阳市浑南区民政局

  沈阳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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