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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法律常识
2021-10-27 14:46:16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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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分为( )。

  A.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B.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

  C.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

  D.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2.在对人的效力方面,我国法律采用的原则是( )。

  A.以属人主义为主的折衷主义

  B.以属地主义为主的折衷主义

  C.以保护主义为主的折衷主义

  D.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

  3.《人民日报》评论指出:“一个人挥舞胳膊的自由止于别人鼻子的地方。”下列可以代替该评论的名言是:

  A.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B.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C.法律是自由的保姆

  D.自由只服从法律

  4.

  对于法律事实分类正确的是( )。

  A.法律事件 法律后果

  B.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

  C.法律事件 法律行为

  D.法律行为 法律制裁

  5.

  持直接故意心理态度的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结果是( )。

  A.明知并放任发生

  B.已经预见并希望发生

  C.明知并希望发生

  D.已经预见并放任发生

  答案与解析1.答案: D

  解析: 法律关系的分类:(一)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二)按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三)按照法律主体的多少和权利义务是否一致为根据——单向(单务)法律关系、双向(双边)法律关系和多向(多边)法律关系。(四)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不同法律关系可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2.答案: B

  解析: 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我国也是如此。采用这种原则的原因是: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故本题答案选B。

  3.答案: D

  解析:

  一个人挥舞胳膊的自由止于别人鼻子的地方。”这句名言形象地说明了一个道理,言行是有边界的。倘若每个人都以‘自由’为名侵犯他人权利,自由便不复存在。A选项洛克曾说:“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即当然是自由和不自由是相对的,法律既是自由的提供者也是约束者。B选项“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民法的基本精神就是平等,契约自由,诚实守信,C选项“法律是自由的保姆。”柏拉图说:“法律是自由的保姆。”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D选项伏尔泰“自由只服从法律。”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每一个人所能进行的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界限是由法律规定的。故选D选项。

  4.答案: C

  解析: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它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还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而事件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

  法律后果、责任、制裁皆不属于法律事实的分类范畴,故排除A、B、D,所以正确答案为C。

  5.答案: C

  解析: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所以正确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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